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酸性废气回收处理环保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现已全部编写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和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公告2018年第48号)等相关规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需在报批前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现进行报批前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说明见链接。
公众参与说明 - 酸性废气回收处理环保项目.pdf
山东联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酸性废气回收处理环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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